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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會方式

本會會員分個人會員、團體會員二種:

個人會員
凡中華民國之公民,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,均得申請加入本會為個人會員。
領有建築師或土木、建築、結構、電機、機械或相關科目之技師證書者。
公私立大專院校講授有關工程技術科目之教授、副教授、講師或擔任助教三年以上者。公私立高級工業職業學校講授有關工程技術科目之教師,具有三年以上教學經驗者。
政府機關、公營事業機構及自治團體有關工程主管、技正、工程師等人員。
公私立大專院校相關工程科系畢業實際從事本科工程工作三年以上,成績卓著,有服務單位或本會會員推薦者。公私立大專院校相關工程科系畢業實際從事本科工程工作三年以上,成績卓著,有服務單位或本會會員推薦者。(高職(中)相關工程科畢業,實際從事本科工程工作六年以上,成績卓著,或獲有建築技術競賽特殊榮譽,有服務單位或本會會員推介者。

團體會員
凡國境內有關建築工程及建築材料之公私立機關、自治團體、廠商等認同本會宗旨,有志於本會工作者,均得申請加入本會為團體會員。每一團體會員得指派一~三人參加本會之各種活動。

入會方式
個人會員及團體會員,應由申請人(單位)填具申請書,並檢附有關證件及兩吋相片三張,經會員委員會審定後送交理事會審查,經繳交入會費、發給會員證後生效。